为深化区域协作,共促特色农业高质高效发展,7月18日,宁波市供销社与吉林省梅河新区(梅河口市)供销社在甬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双方将立足资源禀赋互补,遵循互惠互利原则,重点拓展三大合作领域:一是强化农特产品产销对接。依托宁波农产品流通服务网络优势与梅河口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共建高效产销对接平台;二是助力乡村特色产业振兴。在宁波供销共富中心设立梅河口农特产品展销点,并推动两地优质农产品双向流通;三是搭建经贸合作桥梁。共享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经验,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
在甬期间,梅河新区(梅河口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兰惠双一行实地考察了“阿拉宁波”老外滩店及宁波市农合联展示展销中心、高新区建筑装修大件垃圾处置中心,为两地后续在农产品品牌共建、再生资源技术输出等领域合作打下基础。
双方进行了座谈,宁波市供销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马焕勇介绍了宁波在农产品流通“线上线下融合”、农业社会化服务“全程托管”及再生资源“智慧回收”等领域的创新实践。兰惠双高度评价宁波经验,认为以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的流通体系有效破解了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与“最后一公里”难题,为梅河口优质农特产品拓展华东市场提供了可借鉴路径。
汤毅、赵科伟及宁波供销集团相关负责人参加。
宁波市供销社党委委员、理事会副主任,宁波供销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汤毅与梅河新区(梅河口市)供销社监事会主任耿守刚代表双方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