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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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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12-18
  • 发布:政治处
  • 12月17日,市供销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研讨(扩大)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市供销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马焕勇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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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马焕勇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李强总理作出的批示精神和刘国中副总理在总社成立7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要求及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市委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意见。市供销社党委班子成员、各区(县、市)供销社负责人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就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肯定了70年来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和作出的贡献,深刻阐述了供销合作社的职责使命,明确指出了供销社的履职方向,为我们提供了砥砺奋进的政治指引、守正创新的精神指引、实干争先的行动指引。全市供销系统要努力当好农资流通的主渠道、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生力军、农产品销售的大平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引领者,乘势而上、担当作为,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学细悟、融会贯通,全面准确把握重要指示的精髓要义。坚持近期发力和长期学习相结合、全面把握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学懂弄通和学以致用相结合、立说立行和久久为功相结合,持续掀起学习贯彻重要指示精神的热潮。全面对标对表,对重要指示所蕴含的系统观点、主要任务,逐条逐项细化分解,谋划制定具体举措,以重要指示引领全市供销系统正确前行。

    会议就进一步做好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部署:重要指示领社。全系统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动力,市县镇三级凝心聚力,狠抓落实。服务“三农”立社。全面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稳步推进县级社“社企分开”改革,深入推行“供销专干”片区化改革;建强基层社,抓好农资供应、农事服务,通过“阿拉宁波”品牌以销促产,带动宁波各县域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主责主业兴社。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市县一体,找准切口,推动为农服务项目强链补链延链、再生资源项目转型升级、新兴项目储备,做优、做强、做大社有企业。人才科技强社。重视人才与科技联合,制定人才培育和发展计划,突出科技创新,加强部门联动和系统上下协同,发挥优势,整合资源,推动供销社的创新赋能和系统更新。全面从严治社。坚持党建带社建,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在全市供销系统大力营造“心齐、劲足、事成”的良好氛围,促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宁波“争一流、创样板、谱新篇”贡献供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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