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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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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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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7日至8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供销社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11月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供销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市供销社党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党委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成立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及下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供销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协调、检查、落实、汇总等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对11个类型问题进行逐条分析梳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87条具体措施,并建立起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部门、一抓到底的“四个一”整改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班子成员坚持新官理旧账,不搞推诿扯皮,按照整改任务分工,逐一分析症结原因,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的良好局面。通过市供销社各级党员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87项整改举措中78项已落实,整改完成率达89.7%。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深挖根源、着眼长远,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修订完善组织人事、财务管理、资产运营、绩效考核等方面制度28项,指导宁波供销集团公司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52项,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整改取得成效、发挥长效。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对发挥为农服务桥梁纽带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1.市供销社聚焦“两个成为”的目标任务,部署开展了“五个年”活动,在创新突破、服务提升、社企改革、项目开发、组织建设等五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2.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组织落实全市乡村振兴年度考核工作,梳理全系统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收集共富案例47个。市供销社在2022年度全国总社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综合业绩考核中名列第三(在计划单列市中排名第一),在全省系统综合业绩考评中名列第三,均比上年进步。

    3.全国首创供销专干建设试点,10个区(县、市)农合联执委会(供销社)首批招选聘任的34名供销专干已到岗到位,有力履行了解基层一线需求、发现农村一线能人、发展农民合作社、配合乡镇(街道)农办落实农合联工作任务等基本职责。适时总结供销专干建设试点经验并形成调研报告,为下步全面推开、更好发挥供销专干作用奠定基础,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

    4.培育建成2022年度省百强基层社5家、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38家,同时有5家乡镇农合联获全省第二批示范性乡镇农合联。制定农事服务中心分类管理办法、产业农合联星级管理办法,并评选全市四星级产业农合联15家、市级农事服务中心33家,为基层服务发展树立了标杆示范。

    5.制订《宁波供销集团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三年投资计划2023-2025)》,明确社有企业未来三年发展方向、主要任务、重点行动及保障措施等。指导督促集团公司按规划目标推动各项为农服务工作落实到位。

    6.加强“阿拉宁波”品牌建设。建立产品遴选机制、品牌质控体系,拓展品牌营销网络,举办“阿拉宁波”奉化草莓网络文化节、海曙横街春笋节、余姚茭白专场推介会、新桥白枇杷网络文化节等活动。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农产品销售服务体系。

    7.构建现代农资综合服务体系。根据《宁波市市级农资储备管理办法》文件精神,2022年10月甬丰农资公司与市供销社签订《农资储备服务合同》,完成宁波市级化肥淡季储备、化肥应急储备、农药应急储备任务,农资储备数量足、质量好、保障强,有力地稳定了全市农资市场供应,提高了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打造“甬创慧”服务平台,累计上线产品83个,销售额600余万元,累计优惠农户近30万元;强化“农资一体化”运营体系。

    8.培育龙头企业,为服务“三农”积蓄更多实力。通过持续提升农资企业的为农服务科技水平,推动从农资供应商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升级;强化农产品电商服务企业的经营主体孵化培育、农产品直营促销、集约化仓储物流等核心业务,提升服务效能;扩大再生资源企业的回收业务规模,积极延伸回收利用产业链。

    (二)关于对落实供销社综合改革要求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1.推进市供销社“社企改革年”任务落实,严格执行市供销社“三会”领导管理体制,健全并完善社企分开、双线运行机制建设,清理机关干部兼职,成立供销集团公司党委,供销集团公司已实体化运行。

    2.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按照《宁波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强监事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社有资产监管。加强对社有企业的监督调研力度和深度,首创监事会向党委季度报告制度,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措施,注重监督时效,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3.2022年11月9日,组织召开市农合联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完成农合联章程、农民合作基金管理办法修订,规范提升农合联执委会日常工作权限和执行力。

    4.按照新修订的农民合作基金使用程序,规范支出农合联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经费,强化了基金支持基层服务的作用。

    (三)关于对党的政治建设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导则》,坚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会。下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运用“周二夜学”、支部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原原本本、逐字逐句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

    2.丰富思想政治教育形式。加强指导督促,发挥支部主体作用,通过专题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书记带动党员上党课、辅导报告等,综合运用“学习强国”等平台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学习教育,努力增进学习教育效果。将思想政治工作列入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与年度绩效奖金挂钩。各级领导干部常态化落实“三必谈”要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相互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化解矛盾。

    (四)针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度。成立供销集团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供销集团公司清产核资整改工作计划。

    2.成立供销集团公司僵尸企业清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分析子公司经营情况,制订“僵尸企业”清理清单和处置方案。已完成6家“僵尸企业”清理工作。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力度。以提高干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为核心,统筹谋划、夯实基础、完善机制、优化结构,制定并推动落实《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一体化抓好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机关干部年龄学历结构得到优化;社有企业干部“青黄不接”现象有效改善。

    (五)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了廉政风险大排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结合“三交底”廉政谈话,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照问题清单逐条抓整改,做到条条有着落;对照风险清单时时敲警钟,做到项项有措施。

    2.制定并落实《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推进清廉供销建设的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全面实施“八大行动”深入推进清廉社企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清廉供销、清廉社企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3.落实《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的工作意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重点关注需要加强督促的工作,与相关部门互通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以党委履行监督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的协同监督工作机制。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发挥机关纪委、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以及监事会的作用,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健全防控措施和机制。

    (六)针对作风建设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根据省市相关部署,结合供销社系统实际,研究制定了市供销社“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方案,明确市供销社领导班子带队,通过联农户促服务提升、联基层促创新突破、联社企促深化改革、联项目促提质提效、联难题促健康发展,并形成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措施。

    2.专题研究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新思路,深入研究农资企业从农资供应商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以实施“品牌强农”战略为牵引推动农产品营销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推进“阿拉宁波”品牌建设、供销微超服务联盟建设等工作,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格局。

    3.强化为农服务能力。按照《宁波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和程序用好农民合作基金,充分发挥基金导向扶持作用;根据《宁波供销集团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三年投资计划2023-2025)》用于全市流通服务网(消费品、农产品、东西部协作产品)、农资服务网、环境服务网等建设,进一步提高为农服务的资金效益。

    4.严格落实《宁波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关于党政机关会议、培训、差旅、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等规定,严格规范审批报销程序,传承弘扬供销社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优良传统和作风。

    (七)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完善签订和落实购买服务协议的有关机制,明确合同履行责任,强化实时监督,推动购买服务按进度落实到位,维护政府公信力。

    2.修订完善《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限额以下采购管理办法》,对日常办公用品、工会职工福利小额零星采购和办公设施日常维修等事项,进一步细化可操作性流程,确保有规可依、有规必依。

    (八)针对对社属企业监管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规范不良资产核销。市供销社、供销集团公司均已制定不良资产核销实施办法、账销案存资产管理规则,供销集团公司制订了《宁波供销集团公司不良资产核销方案》,倒排时间进度,规范开展企业不良资产的认定和核销工作。

    2.加强担保监督管理。修订了《宁波供销集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试行)》并严格落实,明确责任追究、日常管理、审批程序、反担保、担保权限与范围,减少对外担保风险。

    3.规范招标程序。已制定《关于规范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大宗物资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供销集团公司制定《宁波供销集团公司小型招标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宁波供销集团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督促各子公司制定相应制度,规范招标程序。对标招标制度,对招标程序、投标文件规范性等加强监督管理。

    4.加强仓储规范化管理。社属企业严格执行各项仓储管理制度,加大员工培训力度,按规定建立仓储进出库台账;加强出入库监督,由内勤和财务人员联合对仓储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错发、漏发情况登记入册,并与绩效工资挂钩;仓储管理制度和保管员岗位职责做到上墙公示。

    5.健全出租制度。市供销社印发了《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重大社有资产处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供销集团公司制定《宁波供销集团公司出租管理办法(试行)》。

    6.加强监督管理。供销集团公司建立资产出租管理台账,不断加强资产出租管理;设立审计法务部,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的内控体系,开展定期和专项内控检查。

    7.应建尽建董事会。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8家子公司进行董事会改革,建立董事会。

    8.完善车辆管理办法。制定《宁波供销集团公司车辆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宁波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办法》,提升了车辆管理、使用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九)针对议事决策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党委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范围规定,发挥好党委会议作用。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党委会议题上会前做好充分酝酿。

    2.严格落实《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规则》及议事细则,发挥主任办公会议议事决策作用,规范会议记录。主任办公会议注重贯彻落实党委会议决策要求,注重推动具体工作落实。

    (十)针对基层党建工作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

    1.加强供销集团公司党委建设。明确供销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分工,制订《宁波供销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同步修订《宁波供销集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试行)》《宁波供销集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试行)》。

    2.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领导地位。修订供销集团公司章程,明确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统一起来,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

    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及市供销社党委要求落地落实。

    4.加强考核,压实责任。完善党建考核评价体系,将相关学习教育及工作要求细化为年度党建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与企业绩效考核挂钩、与年度绩效奖金挂钩。

    5.加强学习培训。集中采购并发放了《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等工具书,组织党务干部学习;积极选派党务干部参加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干部专业技能和实务能力。

    6.督促各党支部安排专人管理党建档案资料,及时补充完善。

    7.建立换届提醒机制。指定专人全面掌握各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提前6个月通知,提醒做好换届准备。

    (十一)针对队伍建设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制定印发《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认真按意见精神抓好落实。

    2.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干部退休减员,根据编制情况,采取公开遴选、公务员转任及军转安置等途径补充高学历年轻干部,优化干部结构。加大干部培养力度。

    3.加强对社有企业选人用人工作的指导监督。指导供销集团公司制定出台《宁波供销集团公司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宁波供销集团公司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和培养制度(试行)》《宁波供销集团公司挂职、借调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制度。加强对供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指导监督和传帮带,提升人力资源干部的业务能力,杜绝违规问题的发生。

    4.完善拴心留人机制。指导供销集团公司完善优化员工薪酬体系,加大员工关怀,组织工会、基层党组织等各类活动,增加团队凝聚力和归属感。

    5.强化绩效考核机制。制定印发《宁波供销集团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号)、《宁波供销集团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规范企业主要领导薪酬核定和发放,进一步优化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6.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按照供销集团公司本级机构编制和人员需求,逐步完善员工配置。

    7.指导供销集团公司优化电商公司组织架构、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完善优化公司治理框架,补充急需人才。

    8.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深化机关作风建设。

    9.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机关和下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的审批管理工作,加强动态登记备案制度。

    10.加强对干部档案和企业高管人才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形成干部档案材料。日常工作形成的干部档案材料及时归档,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信息的准确性。

    三、下步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的要求相比,仍有不少差距。下一步,市供销社党委将在前阶段工作基础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再接再厉、乘胜追击,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确保整改工作见真章、出实效、促发展。

    (一)坚定政治方向,强化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担当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眼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长远发展,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抓重点、破难点,坚定不移推进、不折不扣完成。进一步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抓好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成效得到巩固提升

    市供销社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分析研判和跟踪督办,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纠正。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问题,开展“回头看”,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跨年度实施的整改任务,以及需要长期坚持、不断深化的问题,坚持挂账不销账,紧盯不放,分步实施,持续用力,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注重标本兼治,在完善长效机制上持续发力

    坚持边整改边总结,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原因,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干部队伍建设、社有资产监管、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机制,坚持抓好贯彻执行,推动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确保标本兼治。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梳理现行制度机制,补齐制度缺失,扎牢制度笼子,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常态化监控。

    (四)加强成果转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敢于动真碰硬。将抓巡察整改与促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凝聚力量的工作推力,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督促党员干部在服务大局中敢于作为、勇挑重担、攻坚破难,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奋力开创新时代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4-89181575。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老实巷66号市供销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315000,电子邮箱:nbsgxs@163.com


    中共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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