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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在海曙区龙观乡等35个乡镇(街道)开展第一批供销专干队伍建设试点的通知
  • 阅读:
  • 时间:2022-06-28
  • 发布:
  • 甬供指联发〔2022〕5号


    各区(县、市)供销社、农合联执委会:

    根据《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宁波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关于开展乡镇(街道)供销专干队伍建设试点的通知》(甬供指联发〔2022〕3号)要求,综合考虑各地上报试点方案,经研究,同意在海曙区龙观乡等35个乡镇(街道)开展第一批供销专干队伍建设试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并对下一步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区(县、市)供销社、农合联执委会是试点工作的责任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把牢招录选拔、县乡对接、经费保障等关键环节,确保供销专干的供销社(企业)职工身份,并全职在乡镇(街道)办公开展相关工作,兼任农合联执委会副主任(副秘书长)。

    二、乡镇(街道)供销专干作为上级供销社的派出人员,要全力做好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精准了解农民需求、及时发现农民能人、有效加强培训指导四件关键的事。各地要将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考评任务细化分解到乡镇(街道),同步强化资源支持,并落实对供销专干的考核制度。

    三、市供销社将在各地申报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对各地试点工作进行验收,内容包括试点要求落实情况、供销专干履职考核情况、试点总体成效等,并根据验收结果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四、对于各地上报的未列入第一批试点乡镇(街道)的供销工作人员,考虑到其实际承担了部分供销专干职责,各地可根据实际参照供销专干试点方案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市社也将结合考核验收情况,适当给予资金补助。

    附件:宁波市第一批供销专干队伍建设试点乡镇(街道)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宁波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                     


    附件

    宁波市第一批供销专干队伍建设

    试点乡镇(街道)

    海曙区:龙观乡、石碶街道

    江北区:慈城镇、庄桥街道

    镇海区:九龙湖镇、澥浦镇

    北仑区:白峰街道

    鄞州区:瞻岐镇、咸祥镇、塘溪镇、横溪镇、姜山镇、

    云龙镇、东吴镇、邱隘镇、五乡镇、东钱湖镇

    奉化区:大堰镇、西坞街道、尚田街道

    余姚市:泗门镇、陆埠镇、马渚镇、临山镇

    慈溪市:龙山镇、桥头镇、观海卫镇、坎墩街道

    宁海县:长街镇、前童镇

    象山县:石浦镇、西周镇、贤庠镇、定塘镇、晓塘乡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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