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供安〔2021〕18号
市社机关各处(室)、培训中心、宁波供销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减灾救灾和平安建设的工作精神,进一步抓好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坚决遏制重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认真吸取“6.13”湖北十堰燃气爆炸等事故教训,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为建党一百周年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根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市供销社本级系统内组织开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供销社企事业单位在排查风险隐患、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上取得明显突破,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排查整治重点
解决企事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排查主要负责人是否认识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否履职到位、日常管理与阶段性检查是否到位、隐患排查与整改是否到位、危险源监控是否到位等,重点排查风险认不清、后果想不到、要害管不到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领导干部务必亲力亲为。各单位领导要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当前迎接建党百年的一件头等大事来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在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领导要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二)守牢底线,确保责任到位。各单位要召开一次安全形势专题分析会,“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和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安全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共同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三)全面排查,确保问题见底。要强化“发现不了的问题是最大问题”的理念,针对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深入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普查,全面研判各类风险隐患,建立管控清单,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根据自身实际,开展一次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按照边排查、边整改原则,在6月30日前完成隐患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市社资产管理处。
(四)系统施策,确保常态长效。要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与企业发展结合起来,系统重塑安全发展格局,努力把安全生产风险降到最低,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市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专项督导,督导方案见附件。
附件: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督导方案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6月17日
附件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平安护航建党百年”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督导方案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
二、检查重点
检查的重点: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宣传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可采用查台账、听汇报、暗访等方式进行。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采用摄像、照相等方式予以记录。请各个检查小组确定一名联系人,在检查结束后,将检查表和相关数码资料等一并送资产管理处汇总。
四、检查落实
检查工作由六个检查小组负责实施,分工如下:
第一组:组长:李斌,成员:吴建裕。
检查单位:宁波市农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甬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第二组:组长:陈树生,成员:王学兴。
检查单位:宁波市供销社培训中心、宁波供销二号桥市场有限公司。
第三组:组长:戴建国,成员:金海良。
检查单位:宁波供销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宁波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第四组:组长:王文轩,成员:吴军。
检查单位:宁波供销商业有限发展公司。
第五组:组长:郎文琴,成员:王露明。
检查单位:宁波供销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宁波海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第六组:组长:王万有,成员:郑科达。
检查单位:宁波市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平安护航建党百年”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检查情况表
受检查单位
检查内容 | 具体情况 | 备注 |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 是( ) 否( ) | |
宣传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员工岗位培训情况 | 是( ) 否( ) | |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台账情况 | 是( ) 否( ) | |
是否制定应急预案 | 是( ) 否( ) | |
是否召开安全形势专题分析会 | 是( ) 否( ) | |
检查单位情况 | 检查( )家 (含出租物业) 发现隐患:是( ) 否( ) | |
隐患整改情况 | 整改:是( ) 否( ) | |
检查组成员(签名):
检查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