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供干〔2021〕13号
市社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金海良同志任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济发展处四级调研员职务。
任(免)职时间从2021年5月10日市社党委会讨论通过之日计算。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5月17日
抄送:各区县(市)供销社,培训中心,宁波供销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5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