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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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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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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能是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能,为农服务职能,对系统的组织、指导、管理服务职能,对政府授权的商品和行业的经营及管理职能,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具体有:

    1.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参与协调全市合作经济组织的布局调整。

    2.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按照政府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物资的储备;根据市政府要求开展农产品流通各项工作。

    3.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组织及其企事业单位、专业合作组织和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

    4.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社办企业和基层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开拓农村市场。

    5.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组织兴办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效益农业的发展。

    6.行使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负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所属企业进行监管。

    7.管理市供销社所属事业单位。

    8.代表全市供销合作社及全体社员参加上级联合社的各项活动。

    9.承担《宁波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章程》所规定的市农合联执委会工作职责。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预算,因此所属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3922.1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收入预算3922.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22.16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00%;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00%;其它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0%;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0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00%。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支出预算3922.16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3.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0.3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3547.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51.52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45.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54.19万元、项目支出2422.4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922.1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收入3922.16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22.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3.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0.3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3547.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51.52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22.1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087.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增加“垃圾分类+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体系项目建设补助1000万元和农资应急储备经费1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3.25万元,占4.41%;卫生健康支出(类)50.34万元,占1.2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3547.05万元,占90.43%;住房保障支出(类)151.52万元,占3.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2.6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8.05万元,下降27.87%,主要原因是:一名离休人员过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7.1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77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3.5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38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0.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2.5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抚恤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0.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0.8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抚恤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7.7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0.76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所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2.5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73万元,增长15.93%,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24.5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3.60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所致。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9.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5.00万元,增长6.76%,主要原因是:办公场地租赁费增加5万元。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2343.47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172.95万元,增长100.21%,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新增“垃圾分类+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体系项目建设补助1000万元、农资应急储备经费100万元、农产品农村电商项目经费增加100万。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0.2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3.98万元,增长18.9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和公积金计提基数增加。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1.2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03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0.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1.2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未列入预算。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99.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54.19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2.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7.0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5.75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5.75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0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市级预算统一规定压缩10%。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公务接待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0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市级预算统一规定压缩10%。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3.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配置的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1年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等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4.19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增加8.99万元,增长3.6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6.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3.6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固定工作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422.47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9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422.47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8.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累计盈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指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17.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9.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pdf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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