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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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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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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经中共宁波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宁波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子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4月9日对我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我单位党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布置整改工作。现将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未建立淡季化肥储备费用补贴制度”的问题。我单位已根据审计建议已按照国家相关管理办法草拟了《宁波市市级农资储备管理办法》,对化肥淡季储备、应急储备和农药应急储备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管理。目前办法正在征求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的修改意见,争取尽快出台。

    二、关于“农信担保扶持资金管理不够精细”的问题。我单位每年和财政联合发文确定农信担保扶持资金的绩效考核指标,在制定今年绩效考核目标时已充分吸取审计建议,按照农信担保公司的业务发展现状,合理设定绩效目标。

    三、关于“未建立限额以下采购管理制度”的问题。我单位已根据审计建议制定了《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限额以下采购管理办法》(甬供办【2021】15号)规范限额以下采购行为。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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