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供指〔2021〕36号
各区县(市)供销社,市社机关各处(室)、培训中心,宁波供销集团及各子公司:
为贯彻落实《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浙江省供销社、浙江省农合联执委会《为农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积极助推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决定成立宁波市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领导小组。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李 斌 市供销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
副组长:戴建国 市供销社党委委员、理事会副主任
王文轩 市供销社党委委员、监事会主任
汤 毅 市供销社党委委员、理事会副主任
郎文琴 市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王万有 市供销社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
成 员:吴建裕 市供销社办公室主任
王学兴 市供销社政治处主任
郑科达 市供销社财务审计处处长
赵科伟 市供销社经济发展处处长
王露明 市供销社合作指导处处长
金海良 市供销社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吴 军 市供销社监事会专职副主任
陆杰辉 宁波供销集团副总裁
刘 波 市供销社办公室副主任
应一栋 市供销社合作指导处副处长
市供销社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作指导处,郎文琴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露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相应负责人递补。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江省供销社、浙江省农合联执委会《为农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及相关重大规划、重大政策。
(二)研究编制全系统推动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制定并推进落实重点任务清单等。
(三)组织开展为农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相关问题研究,提出年度工作要点。
(四)督促检查为农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五)及时向市及省社推进共同富裕相关领导小组汇报衔接。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和民主决策制度。根据工作进展,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办公会,并可安排其他单位或人员列席。
(二)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要经验、突出问题、舆情反映和应对措施意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全市工作进展,掌握省、市关于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信息,组织报送工作动态。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10月27日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10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