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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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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8-10
  • 发布:
  •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甬供办〔2020〕20号

     

    各区县(市)供销社,机关各处(室)、培训中心,宁波供销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为认真做好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切实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现将《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信息宣传工作质量和水平。

     

    附件: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8月10日           

    附件: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供销社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提升信息宣传工作质量和水平,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的考核对象包括:各区县(市)供销社,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社”)机关各处(室)、培训中心,宁波供销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等。

    3.市社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列入市社对各区县(市)社综合业绩考核,考核基准分为N分(N为考核年度《综合业绩考核办法》确定的信息宣传工作考核项分值),加分额度为50%N分;列入市社对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考核基准分为n分(n为考核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确定的信息宣传工作考核项分值),加分额度为50%n分。

    4.市社根据本《办法》对全市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实施考核,评选表彰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积分考核办法

    (一)考核指标

    1.年度积分指标:余姚市社180分,慈溪市社180分;宁海县社150分,象山县社150分;海曙区社、镇海区社、北仑区社、鄞州区社、奉化区社各120分。市社机关处(室)各20分。宁波供销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各20分。培训中心20分。

    2.年度媒体通讯指标见下表:

    市级媒体

    省级媒体及《中华合作时报》

    央媒、重点社会媒体及其他

      

    市社办公室、经济发展处合作指导处

    3篇/每处室

    1篇/每处室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由市社办公室牵头组织和联系,相关处室提供通讯稿和新闻采编材料

    区县(市)社

    1篇/每单位

    1篇/每单位

    ——

    集团公司

    及其子公司

    2篇

    根据实际

    情况确定

    ——

    由集团公司

    统筹安排

     

    注:媒体通讯报道要以正面报道为主,避免负面报道;报道标题和正文中要凸出“供销社”或“供销合作社”字眼。

    3.相关各考核对象同时完成年度积分指标和媒体通讯指标方为完成年度信息宣传工作指标任务。

    (二)信息工作积分细则

    1.市社《信息》采用的信息,普通要讯每篇计5分,简讯每条计3分;采用的调研类、综合类信息文章,每篇计10分。信息经市社报送被宁波市委办、市府办或全国总社《信息》采用的,每篇次再加10分。

    2.完成市社约稿信息并被采用的,每篇计5分;未被采用的不计分。未完成约稿任务的每篇次扣5分。

    3.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信息漏报或迟滞的,每次扣5分。

    (三)宣传工作积分细则

    1.在市级媒体(宁波日报、宁波晚报、宁波电视台、中国宁波网、宁波新闻广播)上发表的通讯报道,每篇计10分;被省级媒体(浙江日报、浙江在线、浙江电视台、浙江新闻广播)转载或报道的,每篇次再加10分;被中央媒体转载或报道的,每篇次再加20分。在《中华合作时报》上发布的通讯报道,每篇计10分。以上报道在头版位置或报道版面在1/2版以上的,积分加倍。

    2.在新华网、凤凰网、新浪网、腾讯网上发表的通讯报道每篇次计20分,进入首页的,积分加倍。

    3.各单位报送信息在市社网站上刊载的,每条计1分。

    4.在不同媒体上发表同一报道内容的通讯文章,按分值最高项积分,不重复计算积分。

    (四)其他

    1.各单位在信息宣传工作上有其他成绩的,如被党委、政府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健全信息宣传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并取得工作成效,围绕特色工作在主流媒体(含县级媒体)进行专版报道,建立新媒体宣传平台等,可向市社办公室申请信息宣传工作积分奖励并报送有关证明材料,市社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成绩给予总额不超过50分的积分奖励。

    2.各区县(市)供销社综合业绩考核中信息宣传工作得分计算公式为:(信息宣传工作总积分/考核指标分)*N=考核得分。(得分最高为(1+50%)N分)

    3.宁波供销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绩效考核中信息宣传工作得分计算公式为:(信息宣传工作总积分/考核指标分)*n=考核得分。(得分最高为(1+50%)n分)

    三、考核机制

    1.各单位负责每半年度统计并向市社办公室报送宣传工作情况。其中,宁波供销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宣传工作情况由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汇总后报市社办公室。

    2.市社办公室负责统计各单位信息录用得分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各单位积分情况;每年3月31日前通报上一年度信息宣传工作总体情况和对各单位考核情况。

    四、附则

    1.本《办法》由市社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适用于2020年以后年度的市社对相关考核对象的信息宣传工作考核。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8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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