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直属机关党委及各基层党组织: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机关党委和直属机关纪委选举“公推直选”工作方案》已经市社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任期届满的基层党组织同步进行换届改选。
中共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2018年9月11日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折直属机关党委
和直属机关纪委选举“公推直选”工作方案
市供销社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于2015年8月换届选举成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应于2018年8月到期进行换届。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直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工作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社机关实际,经社直属机关党委研究并报市社党委同意,拟于10月下旬召开市供销社直属机关党员代表大会进行社直属机关党委和社直属机关纪委的选举。为做好本次选举工作,特制定“公推直选”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创新选举方式,规范选举程序,提升选举质量,努力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思想解放、有开拓创新精神、群众公信度和满意度高的党员干部选进直属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夯实组织基础,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整体功能,为我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章办事原则。党组织的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而规范的工作。在选举中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和《市直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严格规范地抓好选举工作的各个步骤、环节和程序,确保选举工作依章有序进行。
2、坚持民主公开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保障党员群众在选举中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的落实。选举办法、程序和结果充分尊重党员的意愿,公开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
3、坚持党管干部、群众公认原则。通过推行直属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依靠党员群众民主选配直属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同时将候选人和当选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实现党管干部原则与扩大党内民主要求的有机统一。
三、组织领导
市供销社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的“公推直选”工作在市供销社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领导指导下,由本届市供销社直属机关党委负责。
四、社直属机关党委和直属机关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名额设置
新一届社直属机关党委拟设7名成员,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委员4名。直属机关纪委拟设3名成员,其中书记1名(兼任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委员2名。
五、新一届社直属机关党委和直属机关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条件
1、具有2年以上党龄,身体健康,年龄一般能够任满一届5年(1963年及以后出生)。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履行职能所必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3、热心党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4、社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一般由社党委分管领导担任,2名副书记从机关在正职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产生。委员一般从机关在职支部书记、所属单位党组织领导成员中产生。
5、直属机关纪委书记兼任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委员一般从机关在职党员中产生。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和直属机关纪委委员原则上不交叉任职。
六、公推直选的程序
1、召开直属机关党委会、各支部(单位)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工作的动员部署,营造浓厚的党内民主氛围。
2、以各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一是对照设置名额和任职条件,以口头讨论的形式,按照1:1的比例公开推荐社直属机关党委和直属机关纪委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二是根据分配名额按1:1.2以上比例,讨论推荐本支部出席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初步人选。
3、召开直属机关党委会,一是对各支部(单位)提名推荐的社直属机关党委和直属机关纪委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多数支部(单位)意见,按照设置名额(书记、副书记1︰1比例,委员1︰1.2以上比例),提出社直属机关党委和直属机关纪委候选人建议名单,并提交到各支部(单位)讨论;二是对各支部(单位)上报的党员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审查,在征求纪检组意见后,按1:1.2的比例确定各支部(单位)出席本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建议名单。同时,直属机关党委征求党外群众代表意见。
4、直属机关党委汇总征求意见情况。根据多数支部(单位)意见,确定社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和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预备人选,经社党委同意后,在系统内部公示3天。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查批复。同时,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本支部出席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
5、组织选举。报送社直属机关党委和直属机关纪委的选举请示,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后,及时召开市供销社直属机关党员代表大会,到会代表应保证党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才能进行选举。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一次性直接选举出社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和直属机关纪委书记、委员,其中书记、副书记为等额选举,委员为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20%及以上。大会的主要议程:一是市社机关党委向大会报告工作;二是选举。通过选举办法(草案)(附件3);宣读市直机关工委批复;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情况,推选监票、计票人;正式选举。三是新当选的社直属机关党委书记表态发言。选举结束后,将选举结果报市社党委审批。
6、总结归档。总结公推直选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社直属机关党委和直属机关纪委公推直选工作,是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扩大党内民主的新举措,是机关党组织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一件大事。社机关各党支部、所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公推直选的工作中来。
2、遵守程序规定。在实行公推直选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扎实推进公推直选各个环节工作,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始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尊重党员和群众的推荐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3、加强组织领导。公推直选工作在社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群众的作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确保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工作圆满完成。
4、把握时间节点。9月26日前,各基层党组织上报直属机关党委和直属机关纪委的候选人初步人选、本支部出席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初步人选;9月28日前,直属机关党委提出新一届直属机关党委和直属机关纪委候选人建议名单并提交到各支部(单位)讨论,确定各支部(单位)出席本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建议名单;10月8日前,各基层党组织上报新一届直属机关党委和直属机关纪委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意见;10月18日前,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本支部出席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并将党代表名册报市社直属机关党委。
附件1: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附件2:党员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3:市供销社直属机关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附件4:党代表名册
附件1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党员代表的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坚定信念,党性修养好,是非分明。
2、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
3、爱岗敬业,创先争优,表率作用发挥好,工作业绩明显。
4、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主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群众基础好。
5、党性原则较强,有担当精神,善于听取和反应群众意见,正确行使代表权利。
二、党员代表分配名额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按现有党员38%的比例确定,并以支部为单位按党员数量分配代表名额,其中离退休支部的代表比例适当降低一些。为了有利于工作开展和本次选举顺利进行,经社直属机关党委研究并报市社党委同意,本次党代会代表为99名(2名为机动),其中直属机关党委提名代表为13名,主要包括现任市社党委组成人员、巡视员和社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组成人员。提名代表不占各支部代表名额,在推荐时一般应确定为代表候选人。
三、党员代表的选举
党员代表的选举工作由各支部负责,召开党员大会,对照代表名额分配表,以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推荐产生本支部党员代表(见附件2:党员代表名额表),支部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报社直属机关党委审查,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确定候选人建议人选,再次征求党员意见,直属机关党委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参加选举大会的支部党员应达到或超过应到有表决权的党员数的五分之四。
四、选举的权利
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差额选举时,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始为有效。
附件2
党员代表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党组织名称 | 党员代表 选举名额 | 备 注 |
1 | 市供销社机关 第一支部 | 7+2 | 直属机关党委提名人选2名 |
2 | 市供销社机关 第二支部 | 6+2 | 直属机关党委提名人选2名 |
3 | 市供销社机关 离退休支部 | 4 | |
4 | 市供销社培训中心支部 | 4+1 | 直属机关党委提名人选1名 |
5 | 宁波供销资产 经营公司支部 | 9+1 | 直属机关党委提名人选1名 |
6 | 市农资公司甬丰农资 公司联合支部 | 8+2 | 直属机关党委提名人选2名 |
7 | 市二号桥市场公司支部 | 8+2 | 直属机关党委提名人选2名 |
8 | 宁波海田控股集团支部 | 13+2 | 直属机关党委提名人选2名 |
9 | 宁波供销商业发展 公司支部 | 1+1 | 直属机关党委提名人选1名 |
10 | 浙江南苑控股集团党委 | 24 | |
11 | 机动名额 | 2 | |
13 | |||
代表名额总计 | 99名(86+13) | 13名为直属机关党委提名人选 |
备注:1、党员代表机关以支部为单位进行选举,所属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下属各支部党员数将党员代表名额分配至下属各支部进行选举。
2、市管党员干部、本届社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及直属机关纪委委员为提名人选。
附件3
市供销社直属机关党员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草案):
一、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准,新一届中共宁波市供销社直属机关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委员4名。中共宁波市供销社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设书记1名、委员2名。
二、大会采用一次性直接选举方式进行。其中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直属机关纪委书记为等额选举,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和直属机关纪委委员按不低于应选人数的20%的差额比例选举。
三、代表名额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本次选举大会共设置党员代表名额 名,约占直属机关党员总数的 %。
四、选举时,参加会议有选举权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五、参加选举的党员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投赞成票的,则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内划“○”;投不赞成票的,则划“×”;弃权的,则不划任何符号;若要另选他人,可在选票上预留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上方空格内“○”。只写姓名,不划“○”的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六、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七、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若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为止;若遇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若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八、选举设监票人2名,由本届直属机关党委提名,经大会表决通过。计票工作人员4名,由本届直属机关党委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本届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成员和列为候选人的党员,不能担任监票、计票人。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宣布。
九、本选举办法经直属机关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附件4
党代表名册
单位名称 | 所在 支部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参加工 作年月 | 入党 时间 | 学历 | 党内外职务 |
备注:请将word文档一并上报(勿用excel表)。E-mail:hwt1299@sina.com
抄送:市纪委、监委驻市粮食局纪检监察组。
中共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2018年9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