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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2018年度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骨干(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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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11-23
  • 发布:
  •  各区县(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浙江省分类办2018年度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浙分类20186号)文件相关内容,现开展2018年度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宁波市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2、符合《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经营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甬供经201836号),参与宁波市垃圾分类回收工作的企业优先。

    二、申报要求

    我市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的申报要求如下:

    1、规模指标。具备与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能力相匹配的场地、设施设备和人员配置。

    2、管理指标。有相应企业管理制度,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规范实施

    3、经营指标。具备较强的回收及分拣能力

    4、附件项目。积极参与我市“垃圾分类+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工作,具有创新模式

    2018年度再生资源回收骨干(规范)企业将根据申报要求和评分标准综合评分,评选出全市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为22家,其中市级骨干(规范)企业2家,各区县(市)骨干(规范)企业各2家。

    申报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自主填报《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骨干(规范)企业申报表》(附件2),并经属地县级主管部门初审、盖章。

    2、根据申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以上材料一式三份,项目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根据申报要求自主申报,企业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

    2、各区县(市)初审。各区县(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企业实际况及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在12月5日前将初审名单及企业申报资料报送至宁波市供销社经发处。

    3、复审。市供销社根据各区县(市)初审情况进行复审,拟定2018年我市再生资源回收骨干(规范)企业名单。

    4、名单公示。对拟定的2018年我市再生资源回收骨干(规范)企业名单在市供销社官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我市2018年度再生资源回收骨干(规范)企业名单,并给予专项资金奖励。

    请各再生资源回收主管部门认真开展辖区企业申报工作,以骨干(规范)企业引领促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规范有序发展

     

    联系人:张挺     联系电话:89181581

    附件:《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申报表

     

     

     

    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11月23日            

     

     

     

    附件1

    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骨干(规范)企业评分标准

    项目

    内容

    评分标准

    基本分

    规模指标(40

    员工数量

    及中高端人才比例

    根据所有申报企业的平均值,以基本分值为基准分,每高于或低于平均值1%分加减0.1分。

    5

    5

    回收网点数量

    10

    回收车辆

    10

    分拣中心

    10

    管理指标40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及设施建设

    制定相关制度的得基本分值的20%,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得基本分值的40%,按制度规范实施相关工作的得基本分值的40%。

    8

    环保设施建设

    及使用情况

    8

    是否制定实施员工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8

    是否制定实施经营台账制度

    8

    是否按时准确开展

    统计工作

    8

    经营指标20

    回收能力

    根据所有申报企业的平均值,以基本分值为基准分,每高于或低于平均值1%分加减0.1分。

    10

    分拣能力

    10

    附加项目

    参与“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并有创新模式

    根据开展情况酌情加分,最高为30分。

    /

    合计

    100

     

     

     

     

    附件2

    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骨干(规范)企业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地址

    企业代码

    注册资本

    注册地

    注册类型

    联系人

    手机

    电话

    二、申报内容

    项目

    内容

    申报情况

    备注

    规模 指标(40

    员工数量

    及质量

    总人数:             

    大专以上学历:   人,占比:    %

    回收网点数量

                         

    回收车辆

                         

    分拣中心

                            平方米

    管理  指标40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及设施建设

    (附相关证明)

    环保设施建设

    及使用情况

    (附相关证明)

    是否制定实施员工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附相关证明)

    是否制定实施经营台账制度

    (附相关证明)

    是否按时准确开展

    统计工作

    (附相关证明)

    经营  指标20

    回收能力

                          /年

    分拣能力

                          /年

    附加 指标

    参与“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并有创新模式

    (附相关证明)

    区县(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 一、以上信息请认真如实填写;

    2、 二、注册日期、工商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内容为准填报;主营业务内容根据企业最近一年经营状况填报。

    3、 三、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备案证书各类佐证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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